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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定書(恩平市新鑫日用品商店)
當事人:恩平市新鑫日用品商店
主體資格證照名稱:營業執照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92440785MA56WP0Y2R
經營場所:恩平市恩城西門商業步行街5號商鋪6號
2023年5月22日,我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位于恩平市恩城西門商業步行街5號商鋪6號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,現場發現當事人涉嫌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,我局依法對涉嫌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37支(盒)予以扣押。我局遂于檢查當日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。
經查明,當事人于2015年12月04日依法登記成立,并從事化妝品經營活動。當事人于2020年5月26日從廣州市錦致細化工有限公司購買了20支美束營養色彩清水護發膠(生產許可證:粵妝20170088,廣州美束化妝品有限公司出品,保質期:三年。生產日期分別有2020/03/18和2019/11/18),于2021年8月4日從廣州市番禺成業化妝品廠購買了24盒老藏人悟功效頭皮修護洗發液(化妝品生產許可證:粵妝20161055,保質期:三年。限用日期:2023/03/24)擺在經營場所銷售。當事人在美束營養色彩清水護發膠14支、老藏人悟功效頭皮修護洗發液23盒已超過使用期限的情況仍擺在經營場所內銷售。至案發時止,上述兩種化妝品在超過使用期限后尚未售出。本案涉案貨值金額共624元,當事人無違法所得。
以上事實,有本局執法人員提取的現場筆錄、證據復制(提?。﹩?、詢問(調查)筆錄等證據證明,并能互相印證。
2023年7月24日,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《恩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》(恩市場監管執法告字〔2023〕29號),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、理由、依據及處罰內容。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、申辯意見。
本局認為:當事人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14支美束營養色彩清水護發膠和23盒老藏人悟功效頭皮修護洗發液化妝品的行為,違反了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第六十條第(五)項的規定,構成了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違法行為。
鑒于當事人案發后積極配合調查,如實交代違法事實,主動提供證據材料,經營的違法商品數量不多,違法行為輕微,社會危害性較小,違法情節符合《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》第十七條第(一)、(二)項減輕處罰的情形,決定對當事人減輕處罰。
根據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第六十條第(五)項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五條第二款、第二十八條第一款、《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》第十七條第(一)、(二)項的規定,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,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:
1、沒收超過使用期限的14支美束營養色彩清水護發膠和23盒老藏人悟功效頭皮修護洗發液;
2、罰款2000元。
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,按照《廣東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》規定的方式,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(沒)款,或者通過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電子支付系統繳納(繳納方式為:微信/支付寶“掃一掃”繳款)。逾期不繳納罰款的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,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,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。
如對上述處罰不服,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恩平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,也可在六個月內依法向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,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。
2023年8月3日